伦理学作为第一哲学(Ethics as First Philosophy),哲学-哲学-伦理学-西方伦理思想,法国哲学家E.列维纳斯的哲学主张,旨在反对M.海德格尔的非伦理的存在论。“第一哲学”本来是亚里士多德首先提出的概念,他把人类知识系统区分为理论知识、实践知识和技艺知识。理论知识有物理学(自然学)、数学和第一哲学(神学),这种分类的原则是把知识从属于某类不同性质的存在者而作出的,“第一哲学”是研究存在者之为存在者的纯粹学问。海德格尔的“存在论”认为传统哲学研究“存在者”,却遗忘了“存在者之存在”,而被遗忘的“存在者之存在”的意义,才是哲学的真正课题。于是,所谓“存在论”就是从动词意义上去理解存在,即“去存在”“去实存”,从“此在”(存在的在场)来理解存在的意义。海德格尔针对别人对其存在论缺乏伦理学的质疑回应说,他的存在论旨在解答存在的意义,守护存在的家园,这就是原始的伦理之含义,他理解的伦理学决不能沦落为“人生指南”之意义。列维纳斯指责这样的存在论是一种一味强调“存在属我性”的“存在之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