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在主客体契合说是主张美是审美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相互契合而生成的一种学说。中国古代美学中的“天人合一”说、“心物感应”说、“意象”说、“情境”说等,已有主客体契合说的因素。德国黑格尔认为美是入在实践中将自己的自由心灵加以对象化,外化的结果,是人的自我创造,并在他的创造物中复现人自身,而艺术美则是艺术家的主体性与表现的客观性的统一,开了主客体契合说的先河。马克思主义美学认为主体是从事社会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客体是主体活动所指向的对象。人在实践中不仅认识对象,而且把自己的本质力量对象化,既使客体在人的实践中被人所改造,又使主体在被自己改造和对象化的客体中实现自身,从而在主体与客体由对立达到统一、和谐的过程中发现、创造了美。中国当代美学家蒋孔阳等人以此为理论基础,从主客体的统一、和谐中探讨美的生成和本质,提出以实践论为基础以创造论、主客体契合论为核心的审美关系说。美在主客体契合说强调入的实践、能动创造,主客体的统一、契合、和谐在美的生成中的决定作用。此说对于克服主客二分、片面强调主客对立,忽视主客统一、和谐、契合的思维模式,对于克服美的既成论,建构美的生成论,具有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