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中世纪自然观(medieval European views of nature),哲学-哲学-科学技术哲学-自然观,欧洲封建社会中基督教教义对于自然界及其万物起源、存在和终极目的的解释,这一认识构成了中世纪神学-哲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督教哲学继承了柏拉图主义和亚里士多德主义的哲学遗产,认为上帝全知全能,可以从无中有条不紊地创造出不含矛盾的世界万物,可以随意改变自然进程、创造自然奇迹,自然界在上帝眼中只不过是其创造的理念的实在化。从其历史发展来看,6世纪基督教逐渐形成了以罗马教会为首的大一统教会,取得了统治地位,教父成为持有正统学说的教义传播者、解释者和活动组织者,欧洲封建社会发展出了基督教哲学,涌现出了一大批教父哲学家,特别是集大成者奥古斯丁充分利用新柏拉图主义思想,总结了以往关于理性与信仰关系的认识,主张上帝创造了自然界,并以“度、数、衡”安排着自然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