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制度化(moral institutionalizatio),哲学-哲学-伦理学-应用伦理学,人们把一定社会的伦理原则和道德要求提升、规定为制度,并强调道德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律化,达到道德自律与他律相结合、道德自觉与外部驱动相结合,从而最终实现道德建设的社会整合。道德制度化是通过制度手段来解决社会领域当中的道德建设问题,其既内涵道德自觉的本质性规定,又被赋予制度的刚性外观,是道德建设的一项对策性措施与有效途径。通过将社会生活中的伦理原则和道德要求以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并在实际生活中实施,使得那些“应然”的道德价值和道德观念通过自身的制度化与规范化建设发生新的整合。道德良心与以强制力为后盾的权威机构相结合构成了一种“制度化的规范力量”,能够更为充分发挥道德的约束力量,促进社会道德的建设。道德制度化具有公共性、目标性、约束性和实践性等基本特征,具有导向、约束、维系和整合等价值功能,其作用就在于对个人和社会的活动与行为进行规范约束,以协调人们社会关系的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