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恐怖主义是一个颇具争议的词汇,指一个政府或卫星国向其国民干犯暴力行为,而该活动属恐怖主义与否则以它属于武装冲突与否,或是由国际社会判断。恐怖主义按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国内恐怖主义和国际恐怖主义;反对普通法律、反政治、反社会恐怖主义;直接和间接恐怖主义;个人、政府恐怖主义。联合国在《关于“反人类和平安全犯罪”》的草案法典中,体现了有关国际恐怖主义含义的内容。第4条“为政治目的,武装从一国领土入侵另一国领土”;第5条“由一国政府支持或执行造成另一国的内乱纠纷,或者该国当局对组织造成另一国的内乱纠纷予以容忍的”;第6条“由一国政府支持或执行的对另一国的恐怖活动,或者该国当局对组织造成另一国的恐怖活动予以容忍的”。当前,尤其首要之重是限制一国当局支持恐怖主义活动,联合国曾在颁布的《关于“反人类和平安全犯罪”》的草案法典中,有关国际恐怖主义定义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