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知觉说(theory of visual perception),哲学-哲学-美学-美洲美学-﹝基本概念﹞,用来解释审美心理发生、运作机制的学说。也是解释美的本质的一种重要学说。视知觉说从主客观同一性来解释审美机制。如T.利普斯的“移情说”、早期形式主义中G.齐美尔的“复合形象之间的紧张关系”、A.李格尔的“艺术意志”、以及现代形式主义主要代表C.贝尔所认为的艺术品的根本性质是“有意味的形式”等,都是从视知觉角度来寻求审美心理机制问题。其中格式塔心理学、美学代表人物R.阿恩海姆的视知觉形式动力理论影响最大。阿恩海姆在70多年的学术生涯中,几乎一直致力于把格式塔心理学理论系统应用于艺术领域这项工作。尽管阿恩海姆研究视野十分开阔,涉猎领域极其广泛,但始终围绕一个明确的中心——视知觉现象。简单地说,阿恩海姆认为一切视知觉活动都是能动的活动,因此,视觉经验就不仅仅是对物体的简单复制,而是视知觉对视觉刺激式样的一个加工过程。这种视知觉活动之所以是能动的活动,其根本原因在于视觉刺激式样入侵并打乱了大脑电化学力场的平衡,而生理力奋起反抗入侵的外部作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