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异(unify similarity and difference),哲学-哲学-中国哲学史-先秦哲学,先秦名家的重要命题和论题。事物间的相同、相异是先秦时期诸子百家热衷讨论的理论问题之一。“合同异”命题强调事物之间的同一性,忽视差异性,属合异为同的相对主义论辩,与离坚白相对。《庄子·秋水》载公孙龙自称能“合同异”。唐成玄英解释说“能合异为同”。唐张守节《史记正义》引《鲁连子》说齐辩士田巴能“合同异”。惠施对“合同异”有详细论述,他认为“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承认事物有大类和小类的区别,万物在一定意义上相同(都是物),又在一定意义上各个不同(每个事物都有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