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内部的组织情形,因不同时代、不同道派,形成各自不同的道门风范,而早期天师道治则为其基本模型。道教内部的组织情形,因不同时代、不同道派,形成各自不同的道门风范,而早期天师道治则为其基本模型。首先,道士的来源,天师道治因其宗教王国的形态,将奉道者编户着籍,按奉道时间的长短,授以不同的法籙,成为各类道士,由别治而游治、下治、配治,进入二十四治中。其他道派则需由奉道者自己寻求明师,请求指点。唐代前后,道士制度逐渐形成,纳入宗教管理政策中,规定天下道观的数目,观中主持观事的:大唐六典说观主、上座、监斋各一人;而道士修行则有法师、威仪师、律师,德高思精者为鍊师。唐因崇道之故,大都由宗正寺负责道教的管理,以后各朝代各异,所谓道录司之类即管理机构;而提点、灵官等即是管理官员。控制道士人数的数量,除为了便于管理,实因道士免徭役、赋税,关系国家财政。道教重视道法传承,约采两种方式:龙虎山正一教的传子,世代相袭;茅山、全真等则简选高弟,祕授符诀。负责掌教者大都德高行粹,张大门风,领导道士实行宗教职务,如定期的斋醮之类。又需宣化,与道民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