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思维是人在审美中对对象世界概括、间接、能动的反映。其客观基础是对象的存在和被主体所感觉,主观基础是主体的审美需要,健全的感官、大脑和在实践中同客体所发生的特定的审美关系,生理机制是大脑皮层对外来信息的贮存,分析、组合、处理等高级神经活动。其方法有分析、综合、比较、概括、判断、推理和联想、想象、幻想、抽象等.其过程是在社会实践、审美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对感觉到的感性材料进行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筛选、关联、分析、综合,从大量个别现象中概括出一般,从诸多特性中概括出本质、特征。其结果既可以是抽象的概念、假说、判断,理论等,又可以是活生生的形象和主客体思想、情感相融合的审美意象。它有多种类型,按其性质、方式有艺术思维、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按其层次、方向有平面思维、立体思维,聚合思维、发散思维,顺向思维、逆向思维;按其能动性、创造性有直觉思维、辩证思维、灵感思维、意象思维等。人的审美思维活动的范围、能力是历史发展的,不同文明阶段的人和不同个体之间,其思维的方式、指向、能力具有差异性,又有共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