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味判断亦译“鉴赏判断”。德国康德用语。在《判断力批判》中提出。指在审美鉴赏活动中判定一对象是否美的主观心理状态和活动。这个概念由鉴赏和判断两词结合而成。鉴赏判断的主观的必然性和普适性来源于人人所有的“共通感”。康德赋予“鉴赏判断”以更具体、更明确的意义,指出:“鉴赏乃是判断美的一种能力”,即鉴赏判断。17世纪中叶,西班牙人文学者格拉西安在《批评》(1657)一书中首先把它用于伦理和社会政治领域,认为一个有鉴赏力的人就是一个完善的人。该词在法国得到发展。古典主义理论家布瓦洛在《诗的艺术》中提出要“把善和真与趣味融成一片”,使这个词与美学发生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