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欲主义是一种放纵情欲、尽情享乐的人生观。纵欲主义是伦理学术语。享乐主义的一种极端化表现形态,指无限制地放纵自己的欲望、尽情享乐而不计后果的思想观点和行为体系。认为人生最大的意义和价值即在于欲望的满足,在于“为美厚尔为声色尔”,能够多多地占有和消费物质生活资料,多多地满足自己的肉体感受性,就是幸福而快乐的人生。纵欲主义将人生的快乐和享受绝对化与神圣化,赋予其至高无上的价值,并认为凡是纵情声色的享乐和无拘无束的逍遥快活即是道德的和值得肯定的,把享乐以外的道德都认为是多余和有害的,主张宁愿为了享乐而牺牲道德也不愿为了道德而牺牲享乐。纵欲主义的思想和行为在一部分剥削阶级身上表现得十分突出,法国国王路易十五所说的“我死后哪怕洪水滔天”以及中国奴隶制时代商纣王“以酒为池”、“悬肉为林”等行为即是纵欲主义的典型化表现。这种人生观从人的自然本性出发,认为人生的意义,就在于追求个人的物质生活享受。比较《十日谈》和《红楼梦》,前者露骨谈性,有纵欲主义之嫌;后者隐晦说情,重在意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