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普
(道士举行宗教仪式)
泉州凡溪滨铺境皆做“水普”,祭祀水中鬼魂,规模不等。“新桥、车桥等处,则于九月十日间,以超度溺者。届期演戏陈牲,且翦纸衣、焚纸钱,放水灯于水曲,谓之水普。有放烟火、作人物者。中元节诸寺作建盂兰会,夜以水次放灯,曰放河灯。又于中元夜,缚烟火作凫雁龟鱼,水火激射至萎花焦叶。府县署亦于冬杪普度,届时必焚通度关牒,用府县印及城隍神之印,则以度狱囚之鬼云。城外诸乡,亦结盂兰会,有不举行者,咸于七月晦日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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