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的“四因”是对以往哲学的概括和总结,他认为以往哲学对于自然的探索主要是为了认识事物的“原因”。所谓“原因”不是因果原因中的原因,而是指一切事物存在和生成的全部根据和条件,类似形而上学的条件。他对以往哲学家们关于原因的思想考察后指出任何事物的生成存在都有四种缺一不可的根本原因,即质料因、形式因、动力因和所为因,其中所为因也即是中文常从英译而意译为“目的因”。“四因”不仅对哲学的影响巨大,对科学的影响亦延续。“质料因”:希腊哲学最初的哲学形态是自然哲学或宇宙论,以探讨“本原”为核心,而哲学家们大多用构成万事万物的材料作为本质,例如水、火、土、气。亚里士多德所说的质料因就是这些哲学家的观点。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水、火、土、气等构成自然万物的质料的确是原因,不过不是惟一的原因,而是四种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