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别(法 differance)亦译“异延”、”分延”。法国德里达用语。指符号、书写语言等的差别、延迟及引起不同理解的播撒作用。是法文 difference一词的变换拼法,由德里达采用,以表示与普通的差别有所不同。认为瑞士索绪尔在提出语言的任意性原则和差异原则时已到了解构主义的边缘,如一个事物的所指不同语言有不同的名称,即任意性没有一个能指有固定的确切含义,只起与其他能指相区别的作用,并由此而形成其意义,即差异原则。但索绪尔坚持言语中心主义,强调能指与所指的对应关系,故不能达到解构的层次。德里达以为只有能指与能指之间的关系,即语言的自我参照,才能说明语言结构的实质。因而认为符号并不能准确表示它所代表的东西,它是所指的代替品,它表示这一符号与另一符号的区别,而且它延迟所指的出现,并使原来的所指意义扩散开去。认为差别表示空间的距离,延迟表示时间的距离,播撒则表示空间与时间的结合,形成意义的变化。缓别表示词的理解的动态性质,认为它表示出一种痕迹这个痕迹中包括了在场与不在场。在缓别中,没有在场与不在场的区别,只有发展的运动的形式因而避免了在场的本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