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3号)所设立,为陕西省政府组成部门。职责调整(一)划入的职责。将原省人事厅、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职责整合,划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翟四虎深入基层调研党建和人社工作(二)取消的职责。1.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2.制定技工学校年度指导性招生计划。3.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4.制定企业惩处职工的基本准则。(三)划出移交的职责。1.将拟订本省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职能划给省商务厅。2.将技工学校和培训机构评估认定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