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概述【委员会简介】工作职责:1、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是经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批准设立的专业性、学术性分会;2、中小学专业委员会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领导下开展活动,执行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章程;3、中小学专业委员会团结与组织全国民办中小学举办者及其教育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促进民办中小学依法办学,提高民办中小学办学质量,推进民办中小学教育深化改革和健康发展服务;4、民办中小学专业委员会面向民办中小学宣传国家民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提高民办中小学依法办学水平服务;5、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建议,为提高民办中小学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