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全国第二届司法会议决定筹建铁路运输法院,1955年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成立并正式办案。1957年国务院全体会议第56次会议决定撤消铁路运输法院。1980年经国家司法部批准,成都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开始筹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于1982年1月1日重建,同年5月1日起恢复办案,2012年7月1日,铁路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从铁路分离,移交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管理。全院定员90人,现员83人,平均年龄42.3岁,干警中硕士研究生15人,硕士学位11人,大学本科学历50人,专科7人。法官47人,其中,三级高级法官9人,四级高级法官14人,一级法官11人,二级法官7人,三级法官2人,四级法官1人。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