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检察院
(司法机构)
1951年9月,浙江省人民检察署嘉兴专区分署设立。1978年9月,湖州市检察院的前身嘉兴地区分院恢复重建。1983年,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成立,目前下辖德清、长兴、安吉三县和吴兴、南浔二区共五个基层检察院。1、侦查监督处: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的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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