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行政区划调整后,经最高人民法院法院批准,原广州市越秀区、东山区人民法院于2005年9月30日起合并为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越秀区区域面积33.80平方公里,总人口114.06万人。越秀区人民法院管辖越秀区辖区内按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设有政工办公室、执行局、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少年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调研科、法警大队、机关服务中心共16个部门,在编人员263人。近年来,为了适应审判任务日益繁重的形势要求,我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