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3月1日,安福县人民法院成立,县长魏孟川兼任院长,另配备专职副院长持日常工作。历经五十多年的发展,安福法院现有政工科、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立案庭、司法警察大队、研究室、司法技术室12个内设机构和3个人民法庭,全院在编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共63人,本科以上学历51人。五十多年来,安福法院充分行使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扬善惩恶、匡护正义;积极化解和调处人民群众矛盾纠纷,维护安福的社会稳定,为安福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特别是近几年,安福法院在院长、党组书记刘惠贵为首的院党组带领下,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