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是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的国家行政机关,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代表大会和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区长负责制。1949年6月黄岩县人民政府成立,1989年改组成立浙江省黄岩市人民政府,1994年撤销后成立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机关驻地位于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县前街。黄岩黄岩地处浙江省中部沿海,是以山区半山区为主、平原为次的内陆区域。东与椒江区、路桥区相连,南与温岭市、乐清市毗邻,西接仙居县、永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