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区域中心城市是中国官方对城市依据城镇体系规划进行的划分方式,是指中国地理大区的中心城市,处于中国城市体系中的第二层次,次于国家中心城市。每个大区有且只有一座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国家区域中心城市的培育将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缩小地区间发展水平的差距。国家区域中心城市有可能发展成为中国乃至于亚洲的金融、贸易、文化、管理的中心城市;而对内在其所在地理大区具备引领、辐射、集散功能的城市,这种功能表现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教、金融诸多方面。中国国家区域中心城市为沈阳(东北)、南京(华东)、武汉(华中)、深圳(华南)、成都(西南)、和西安(西北)。在二十世纪以前,中国行政区划分与管理体制中,城市主要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