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合作社承包户贷款是经济学术语,中国农村信用社对承包农户发放的各类贷款的总称。推行农业责任制时期称为 “双包户贷款” (即包产户、包干户,其中包括专业户和重点户),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稳定以后称为“承包户贷款”。贷款对象是信用社服务范围内的所有农户,贷款用途很广,既用于生产,又用于消费; 既用于农林牧副渔及多种经营,又用于工业、商业运输、服务、建筑各业; 既解决因定资金的不足,又解决流动资金周转的困难。发放承包户贷款对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发展农村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面对千家万户的贷款需求,信用社原有的信贷管理办法难以适应,1980~1984年贷款偏重于支持专业户、重点户、由于贷款规模超出了农户的经营能力和承受能力,导致部分贷款沉淀和呆账。1984年以后,各地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在贷款条件、贷款程序、贷款审批、贷款风险预防等方面逐步完善并形成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