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客二元对立论美学是以主体与客体二元对立、斗争为基础的美学理论、思潮。其先河是在古代的大人对立、主客二分的思想基础上衍生而出的美学中的“模仿说”、机械反映论以及将审美客体与审美主体、事物的美与审美感受作为对立双方加以考察的美学思想。17世纪法国笛卡儿提出“二元论”哲学,认为“灵魂”与“物体”、精神与物质分属两种性质不同、彼此独立、互不依赖、平行发展的实体,主张主客体的分离和对立是审美的前提,美是客体的属性,美感是对客体美的主观感受,奠定了主客二元对立论美学的哲学基础。后经理性主义、经验主义、科学主义美学的引申、发展,将宇宙截然分为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本体与现象、精神与物质两个相互独立、相互对立、相互斗争的部分,从而将主客二元对立加以绝对化,并由此形成美在客体还是美在主体、美是客观的还是主观的长期论争.以休谟为代表的唯心主义美学认为美是被心灵、主观决定的,与客体性质无关,以博克为代表的唯物主义美学认为美是客观事物的属性,人只能认识它而不能改变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