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财务计划是以货币形式反映计划期内建设单位为完成基本建设任务所需要的资金及其来源,确定建设单位同国家财政关系的文件。它是根据基本建设计划、初步设计文件、基本建设预算等资料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年度基本建设计划投资额,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设备、工具、器具投资额和其他基本建设投资额。(2) 动员内部资源。即上年结余资金中,可用于当年基本建设工程,抵充国家预算拨款部分。(3) 为以后年度储备,即计划年度末占用的储备资金。包括本年内购入或以前年度订货、本年到货付款而用于以后年度工程的物资所占用的资金。如果资金来源于建设银行的国内储备借款,则不纳入财务计划之内。(4) 基本建设拨款,指为完成本年基本建设任务,需要国家财政拨给的预算资金数 额。建设单位如需偿付以前年度的进口设备价款及有关费用,须在财务计划中单独反映,并作为基本建设拨款额的组成部分。在基本建设投资中,如包括部分国家预算外资金,应列入补充资料加以说明。(5) 基本建设收 入。在基本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副产品收入,有的列入财务计划表内,有的列在补充资料之中,编制财务计划时可按各地区现行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