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收入会计是运输收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加强运输收入管理,规划和控制运输收入的一种科学方法。铁路运输收入会计反映和监督的内容,是由铁路运输企业的任务,运输生产的特点和财务管理的方式决定的。铁路运输企业的生产任务是运输旅客和货物。按照运输的范围,旅客和货物运输分为管内运输和直通运输两种。管内运输由一个铁路局完成,直通运输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铁路局完成。由于运输收入采用发送核算制,所以办理客货运输工作的运输收入由发送铁路局核收列帐。在运输支出分散发生,运输收入集中核收的情况下,完成直通运输时,就会使发送铁路局只完成一部分运输工作而获得这批产品的全部收入。通过铁路局和到达铁路局完成一部分运输工作发生了运输支出,但得不到运输收入。为了补偿通过铁路局和到达铁路局完成运输工作发生的各项费用,正确地反映各个铁路局的财务成果,对发送铁路局办理运输工作核收的运输收入,需按专用基金管理。铁路运输收入需在银行设运输收入存款专户,实行单独核算,并根据规定的时间及时解缴铁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