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民政厅是青海省人民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肩负着政府四项职能中"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两项重要职能,承担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双拥优抚安置、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基层政权建设等五大任务、百余项具体工作。经过2000年机构改革,目前,全省民政系统共有干部职工1300余名,(公务员1020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300余名)。目前,省民政厅设置12个行政职能处(室、局),分别是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局、优抚安置局、救灾救济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处、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处、人事教育处、计划财务处、机关党委、监察处。厅属事业单位18个,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