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农产品合格证(edible agricultural products certificate),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农村发展-农村生计活动-农产品市场,生产者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开具的承诺其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凭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是生产者的“承诺书”,是质量安全的“新名片”。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由种养殖生产者在自控自检的基础上自主开具,推动了生产者树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发挥自律作用,更加有效地保障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具有全国统一的基本样式,大小尺寸自定,内容应至少包含: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重量)、种植养殖生产者信息(名称、产地、联系方式)、开具日期、承诺声明等。其中承诺声明的内容包括种植养殖生产者承诺不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物,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合格证真实性负责。鼓励有条件的主体附带电子合格证和追溯二维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由种植养殖生产者自行开具,一式两联,一联在交易时主动出具给交易对象,一联留存一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