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共服务设施(rural public service facilities),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城乡规划学-城乡空间规划-村庄规划,为发展农村生产和保证农民生活而提供服务的设施。包括交通、邮电、农田水利、供水供电、商业服务、园林绿化、安全、教育、文化、卫生事业等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是农村中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也是农村经济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能够为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等提供保障。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可以根据其内容和形式分为基础公共服务设施、经济公共服务设施、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服务设施。基础公共服务设施为农民提供如提供水、电、气、交通与通信服务等从事生产、生活、发展和娱乐等活动需要的基础性服务。经济公共服务设施为农民提供科技推广、咨询服务,以及政策性信贷等从事经济发展活动的服务。公共安全服务设施为农民提供军队、警察和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服务。社会公共服务设施为农民提供教育、科学普及、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以及环境保护等社会性直接需求的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