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单位层级定律(the hierarchy of languages ),理学-统计学-人文统计-【基本原理】,语言单位的层级结构定律。基本原理语言是一个由底层(下层)和上层构成的层级系统。底层是一套音位和由音位组成的音节,是语言符号的形式部分。上层是音义结合体,即符号和符序列。语言层级分为三级,分别是词素、词和句子。三级之间有交错处。层和层,级和级紧密相连,下级单位按照规则组成上级单位,最终构成了语言这个复杂的层级系统。层级关系包括层次关系和级梯关系两种,但上层单位分为语素、词、短语、句子四级。语言是具有二层性和等级性的结构系统,语音是底层单位,与词等上层单位相对。底层单位是音节,是由众多无意义的语音组成的,是语素的承载者,有了成千上万的语素组成的词,就可以组成难以数计的句子和语篇。语言学界对层级关系的解释有两种,一种是和上述观点完全相同;另一种解释是,小的语言单位构成大的语言单位时,原来的小单位是一个层级,由小单位直接构成的大单位又是一个较高的层级。语言是一种由语素、词、短语、句子等不同层次构成的层次体系,各个层次又包含许多不同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