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卫生服务(urban community health service),法学-社会学-社会治理与社会政策-社会政策-〔社会保障政策〕-健康中国,在中国城市范围内设置的、经区(市、县)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6年6月29日,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2006年8月1日起施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属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卫生部负责全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区(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卫生信息管理;健康教育;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慢性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服务;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残疾康复指导和康复训练;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协助处置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