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项目银行贷款(bank loan for film and television production),艺术学-影视学-影视产业-,银行发放给影视项目的专项贷款。影视项目银行贷款通常具有以下几个特征:多以风险大、成本高、预期收益丰厚的影视项目为对象;往往有知名导演或演员参加;银行根据项目的可行性和预期盈利情况,决定是否放贷以及贷款的利率;前期用款监管和后期回款优先以影片质押、院线等作为担保;贷款债务的追索对象主要是具体项目,但公司和企业信用也是重要决定因素。美国是全世界较早出现影视项目银行贷款的国家。经过不断实践和发展,在美国电影产业运作机制中,利用专业化分工和完整的产业链、完善的保险制度,可以合理化解影视项目贷款给银行所带来的风险。在中国,影视项目银行贷款开始于2004年,华谊兄弟影业公司为拍摄《夜宴》,从深圳发展银行获得5000万元担保贷款。之后,影视项目银行贷款在中国开始流行。2010年,《龙门飞甲》的制作方获得北京银行1亿元的“打包”贷款,《金陵十三钗》的制作方获得民生银行1.5亿元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