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选择性原理(herbicide selectivity principle),农学-植物保护学-农药学-〔农药毒理〕-〔除草剂毒理〕,除草剂可以杀死某些植物,同时不会对其他植物造成伤害的潜能。除草剂的选择性除草剂的选择性只在一定条件下才具有,包括除草剂的性质、植物本身的特性以及一定的环境条件。对某一特定的除草剂,只有在一定的剂量范围内和在有机质含量高的土壤中施用,对某种作物才是安全的。如果施用剂量过高,或在有机质含量低的土壤中施用,作物也会产生药害,就不具有这种选择性。选择性也可由植物本身的形态、生理、生化特性所致,也可在人为条件下造成差异而形成。有的除草剂本身具有一定的选择性,有的除草剂选择性不强,但可利用除草剂的某些特点,或利用农作物和杂草之间的差别,如形态、生理、生化、生长时期,遗传特性等不同特点,达到除草剂的选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