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租书业(book rental industry in ancient China),文学-出版学-中国出版史-〔中国书业史〕,中国古代出租书籍的行业。中国清代初期已出现租书业。出租的书籍以小说为主。因小说种类多,且雕版印刷成本较高,印成后定价也较高,一般民众无力购置。为了满足市场需求,图书租赁业悄然兴起。营业方式主要有两种:①刊刻书单供人选择租赁;②直接将小说陈列书肆,供选择租阅。租书业的发展也遭遇过阻碍,自顺治后,历代统治者都发布过有关刻印、发售“琐语淫词”“淫书”“淫词小说”“小说戏曲”的禁令,对民众文化生活及租书行业产生很大影响。但有清一代,小说租赁业并未因清政府查禁而衰落,仍然得到较好的发展。此外,清代北京的馒头铺除售卖蒸食外,还做一种副业,即抄写唱本出租。租书手续是先交付押金,然后取书一本,限一日看完,第二日再去换第二本。如果半月不换,押金没收;一个月不换,除押金没收外,还要按日加钱。北京出租唱本的馒头铺当时有店号可查的有13家,唱本上印的最早年代是同治元年(1862)。这种租赁方式极大地促进了通俗小说的普及与流传,丰富了市民的文化生活,在书籍流通史上占有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