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ans法则(Evans’ rule),农学-兽医学-兽医流行病学-动物疾病控制成本效益分析-Evens法则,由美国的A.S.埃文斯(Alfred Spring Evans,1917~1996)提出的一种病因确定法则。19世纪中后期,随着微生物学研究的深入、科技的发展、科赫假说的广泛应用和人们对于传染病病因的认知,传染病尤其是烈性传染病得到有效的控制。很多国家如美国、德国、英国、法国等成功地消灭了多种动物传染病(猪瘟、牛瘟、口蹄疫、新城疫等)并保持无疫状态。随着养殖模式的变化、干预措施的实施及流行疾病性质的改变,动物传染病的性质和发生模式也发生了变化。针对单一病因的科赫假说在一些疾病上不再适用。如鸡多因素呼吸道疾病需要在一定环境因素和病原微生物因素同时起作用时才能够发生,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需要多杀性巴氏杆菌和败血波特氏菌同时感染才能够引起,条件致病性大肠杆菌需在环境中氨气浓度过高等不良条件下才能致病等。这些都不再符合科赫假说的病因确定原则,需要新的法则来确定疾病病因。1976年由A.S.埃文斯提出了新的疾病病因确定法则:Evans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