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态系统修复(restoration of aquatic ecosystems),工学-水利工程-〔水资源与水生态〕-【水生态】-水生态系统修复,在充分发挥生态系统自我修复功能的基础上,采取工程、非工程及管理措施,使水生态系统恢复到近乎自然形态、能够发挥正常功能的状态,以实现其生态完整性和可持续性的生态保护行动。定义包含了3层含义:①使河湖修复到人类破坏或者改变前的自然状态。但是,由于水生态系统的演化是复杂的,影响因素很多,将河湖完全修复到与原有自然生态状况完全一致是不可能的。②水生态系统的修复既要实施适度的人工措施,又要充分发挥自然自我修复功能。③水生态修复既要有工程措施,还要有管理措施,在工程措施中包含有生物或生态工程措施。水生态系统修复可以根据修复对象,分为河流生态修复、湖泊生态修复和湿地生态修复。水生态系统修复原则:①遵循自然规律原则。水生态修复规划要遵循自然规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促进江河湖泊自然化。②保持生态完整性和多样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