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空飞行服务站(low altitude flight service station),工学-交通运输工程-民用航空-通用航空-〔作业类通用航空活动〕,为真高3000米以下的通用航空活动提供飞行计划服务、航空气象服务、航空情报服务、飞行情报服务、告警服务、应急救援和其他相关支持的空中交通服务设施。低空飞行服务站和国家信息管理系统、区域信息处理系统等共同组成全国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概念形成过程概念源于通用航空发展较早的美国,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将飞行服务站定义成:为通用航空提供广泛的飞行服务设施,主要包括提供气象服务、飞行计划服务、飞行支援和其他需要的帮助。2012年,中国颁布实施的《通用航空飞行服务站系统建设和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指出:通用航空飞行服务站系统是为通用航空活动提供飞行计划服务、航空气象服务、航空情报服务、飞行情报服务、告警服务、应急救援和其他相关支持的空中交通服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