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选题备案制(system of major project putting on record),文学-传播学-印刷媒体传播-〔印刷媒体传播制度〕,中国出版行政管理制度之一。凡列入备案范围内的重大选题,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在出版之前,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报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备案。未经备案的,不得出版发行。起源重大选题备案制源于1997年1月2日中国国务院颁布《出版管理条例》第19条的规定,即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社的年度出版计划及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选题,须履行经由省市地方政府转报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程序。1997年10月10日,国务院新闻出版总署发布《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对该条例做了进一步规定,明确规定“未经备案的,不得出版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