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工作年限(design service life),工学-土木工程-工程结构设计理论与方法-设计使用年限,设计规定的结构或结构构件不需进行大修即可按其预定目的使用的年限。是结构设计中的一个专门术语。1998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的国际标准《结构可靠性总原则》中,首次提出了结构“设计工作年限”的概念。2001年11月,由当时欧洲20个国家标准化组织组成的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批准通过了欧洲标准《结构设计基础》,其中规定了结构的设计工作年限。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并于2002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国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2001)中,首次对于中国房屋建筑结构规定了设计工作年限;2009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国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2008)对于各类工程结构也都规定了设计工作年限。建筑物一般要历经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建造、使用(包括正常的维护和维修)直至废弃拆除等若干阶段,设计工作年限通常只是其整个“生命周期”中的一个时段,一般建筑物的“寿命”都长于其规定的设计工作年限(见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