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污染控制(radiation pollution control),工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学-环境污染控制工程-辐射污染控制,控制因人类生产、生活活动排放的放射性物质所产生的超过环境放射标准的放射污染的过程。放射性污染源可分为天然放射源与人工放射源。天然放射源有宇宙射线,地球表面岩石和土壤中含有的少量放射性核素,以及空气和地表水系中含有的放射性物质。人工放射源包括核试验的沉降物,核工业三废和医疗用放射源等。放射污染控制主要包括增强放射防护,以及放射性废物、废水、废气的治理。缩短受照射时间,远离放射源,增设可吸收或减弱射线强度的防护设施,也是有效的放射防护手段。放射性废物中的放射性物质,只能利用自然衰变的方法,使其消失,常用稀释分散、减容储存和回收利用等方式。放射性废水处理根据放射性比活度的高低,废水量的大小和不同的处置方式,选择一种或联合多种废水处理技术,如化学处理、离子交换、吸附法、膜分离等,达到规定的处理效果。根据放射性污染物在废气中的存在形态,采用吸附或稀释方法处理挥发性放射性气体。采用除尘技术处理放射性气溶胶,如高效过滤器过滤、吸附等技术,最终使空气净化后高空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