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学校制度(key school system),法学-社会学-应用社会学-教育社会学-〔基本理论〕-教育分流,一种集中稀缺教育资源,重点办好若干学校的教育制度。重点学校制度产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这一制度的主要运行机制是通过统一的考试程序,将学业表现优异者选拔出来,并将有限的教育资源集中用于表现优异的学生身上,快速有效地培养一批高素质人才。其主要目的是在短时间内提升国家教育质量,培养国家工业化建设所需的专门人才,因此是以国家建设为导向的一种制度安排。1953年,毛泽东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兴办重点学校的要求,同年6月教育部提出了《关于有重点地办好一些中学和师范的意见》。1959年,周恩来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进一步强调要办好一批重点学校。1962年,教育部颁发《关于有重点地办好一批全日制中、小学校的通知》,将重点学校制度推广至整个基础教育阶段。“文化大革命”期间,重点学校制度遭到破坏。1977年,邓小平提出恢复重点学校制度。此后,教育部于1978年与1989年先后颁布《关于办好一批重点中小学试行方案》和《关于分批办好重点中学的决定》等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