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功能规划(language function planning),文学-语言文字-社会语言学-语言规划学,对语言(文字)及其变体在各功能层次的价值与作用的规划,是语言地位规划和语言本体规划的延伸。由李宇明提出并阐述。传统的语言规划主要包括语言地位规划和语言本体规划两种,由H.克洛斯在1969年首次提出。这两种语言规划都涉及语言的功能,尤其语言地位规划就是对语言功能的规划,但是,语言功能规划是对以上两种规划的进一步丰富和完善。语言功能是指语言在社会生活中所发挥的功能。社会生活可以分领域,语言功能也可以分领域。李宇明根据中国语言生活状况和语言规划的发展,将语言功能划分为八个层次:Ⅰ.国语;Ⅱ.官方工作语言;Ⅲ.教育;Ⅳ.大众传媒;Ⅴ.公共服务;Ⅵ.公众交际;Ⅶ.文化;Ⅷ.日常交际(包括家庭交际)。语言(文字)及其变体也可以称之为语言现象。中国当前的语言现象主要有五种:A.普通话和规范汉字;B.少数民族语言;C.汉语方言;D.外国语文;E.繁体字。语言功能规划的主要任务就是规划各功能层次的语言作用。李宇明将语言现象与语言功能层次结合起来,构建了语言功能模型来分析语言的社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