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组织(agricultural production organization),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农业生产经营形式-生产组织,传统小农户、农业企业或农业类企业等从事商品性农业生产以及农业产业链直接相关活动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是农业的微观基础,也是农业生产活动的主要力量。全世界的农业生产组织多种多样,有数量众多的小农户,也有规模或大或小的私人农场,亦有不少合作社、集体农庄,还有类工业化运作的现代农业公司。中国农业生产组织的主要形式在历史上经历了多次变革。在漫长的传统时期,农业生产种植活动一直以分散的小农家庭为基本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通过土地改革实现“耕者有其田”,随后的农业集体化运动,打破了土地私有制度,确立了土地所有权归属集体,同时结束小农经济为主体的局面,也改变了潜在的农村“两极分化”趋势,并迅速建立人民公社制度,以达到积累农业剩余的目的,奠定重工业基础,助力快速实现全国工业化。但这一僵化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束缚了农民的自主权,也导致农业经营效率的停滞不前。改革开放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确立了中国至今以家庭为主体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