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拔干部(open selection of cadres),管理学-公共管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外国公共部门人事制度﹞-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中国竞争性选拔干部的一种形式。中国共产党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面向社会一定范围,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选拔领导干部的人事活动。目的是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主要适用于选拔地方党政工作部门或工作机构的党政领导干部或其人选。一般情况下,领导职位出现空缺且本地区本部门没有合适人选的,特别是需要补充紧缺专业人才的,可以进行公开选拔;公开选拔县处级以下领导干部,一般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公开选拔干部在党委领导下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干部推荐人选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参照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的党内法规规定执行。公开选拔干部的程序包括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组织考察、党委讨论决定、办理任职手续等基本环节。各地党政部门或机构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党委组织部门可以根据本地、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公开选拔的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