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专项资金(movie special funds),艺术学-影视学-影视产业-,中国政府设立的电影产业发展专项资助基金。包括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电影精品专项资金。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简称“电影专资”),于1990年由国务院批准建立,收缴方式是从每张电影票收入里提取5%补贴电影制作和放映。1996年,财政部、国家广电总局联合印发了《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国家对县及县以上城市电影院电影票房收入,按5%的标准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基金”。该专项资金实行“逐级上缴、中央统筹安排、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运营、管理。主要用于电影制作与放映、制片基地建设和城市影院维修改造等方面。国家管委会按各省上缴数额的一定比例回拨上缴省,其余部分由国家管委会安排使用。自电影专资设立以来,根据电影产业发展需要不断调整扶持重点:如补贴高新技术格式影片版权方,支持建立计算机售票系统和影院设备更新改造,奖励放映国产影片成绩突出的影院,对新建影院实行“先征后返”,支持中西部县级影院建设,扶持优秀国产影片与文艺片放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