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占补平衡(ecological occupation-compensation balance),理学-生态学-〔景观与区域生态学〕-区域生态学-区域可持续发展,由于人类活动引起农田、草原、森林、湿地、河流、湖泊等生态系统被占用或破坏,占用方或破坏方采取补救、补偿措施维持生态功能区内相应生态系统的面积、质量、生态功能及生态系统服务“零净损失”的状态。“生态占补平衡”概念起源于生态补偿、污染者付费原则等理念。“生态占补平衡”以“零净损失”为目标,强调防止生态系统的质和量以及生态功能下降,通过补救或补偿措施平衡人类活动造成的生态损害。“生态占补平衡”主要有缓解、修复、补偿等方式。占用方或破坏方可以通过提供土地、采取功能补救举措、兴建替代工程、缴付替代费等途径以实现“生态占补平衡”。美国1972年颁布实施的《清洁水法》规定:对于转变湿地用途的行为,行为被许可人必须提供替代的湿地来补偿受到损害的湿地,以维持全国湿地的总量和功能。这种措施被称为补偿性缓解。在推行了湿地“零净损失”政策和实施湿地补偿制度后,美国湿地面积和质量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