靶器官职业病(occupational diseases by target organ systems),医学-现代医学-预防医学领域-卫生学-劳动卫生-职业病-靶器官职业病,以特定靶器官(直接发生损伤作用的器官)损害为特征的职业病。按照导致职业病的危害因素和职业性有害因素损伤的靶器官以及致癌性,世界卫生组织(WHO)将职业病分类为:因素所致疾病、按靶器官分类的疾病、职业癌及其他职业病四个层次。国际劳工组织(ILO)2010年公布的国际职业病名单采纳WHO的分类方法,将职业病分为四大类,其中第二类为靶器官职业病,包括呼吸系统疾病[注]、皮肤病[注]、骨骼肌肉疾病[注]和精神行为失常[注]四种。中国根据职业病发病实际情况,将靶器官疾病分类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和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四种。与ILO国际职业病名单比较,中国一是将职业性尘肺病作为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的一部分,并与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合并列出;二是单独列出职业性眼病和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三是未将骨骼肌肉疾病和精神行为失常纳入《职业病分类和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