濒危野生动物(endangered wild animal species),农学-林业-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野生动物-濒危野生动物,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物种。等级标准人们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研究制定物种濒危等级标准,其中较为成熟的、在濒危物种濒危等级划分上应用广泛的是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受威胁物种濒危等级标准。1991年,英国保护生物学家G.梅斯(Georgina Mace,1963~2020)和美国进化生物学家R.兰德(Rusell Lande,1955~ )第一次提出根据一定时间内物种的灭绝概率来确定物种濒危等级的思想,并据此制定出一套物种濒危标准。随后,人们在一些生物类群中尝试应用Mace-Lande物种濒危等级标准划分濒危等级。1994年11月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第40次理事会会议正式通过,将经过修订的Mace-Lande物种濒危等级标准作为新的IUCN濒危物种等级标准系统。依据IUCN受威胁物种濒危等级标准,若一个种由于种群数量下降、栖息地丧失,在可预见的将来其野生状态下灭绝的概率高,则将该物种列为濒危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