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小型居民点(Reducing type of residential area),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风景园林学-风景名胜·世界遗产·保护地-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区规划〕,风景名胜区内逐步减少人口、缩小建设用地规模的居民集中居住区域。“缩小型居民点”一词最早源于《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T 50298-1999),在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居民社会调控规划中,属于居民集中居住区域管控的一种类型。风景名胜区内有一定量的民居或零散或相对集中地分布,居民的生产、生活都会对风景名胜区的生态环境与景观资源的保护产生影响,因而在进行风景名胜区规划时,必须对居民集中居住区进行重点管控。这类居民点一般位于风景名胜区自然生态与景观资源保存完好、完整的核心区域内(一级保护区)。由于居民频繁的生产、生活等活动对风景名胜区的生态环境造成威胁,不利于景观与生态资源的保护,必须采取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居民对自然生态环境与景观资源的破坏。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居民社会调控规划中,对缩小型居民点采取的措施包括行政强制和经济奖励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