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建筑管理(management of landscape architecture),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风景园林学-风景园林管理·法规规章-风景园林管理,针对风景名胜区或公园内的规划中、建设中、已建成的3类建筑物及其周边环境所实施的相关管理。涉及园林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设施设备、共用建筑物、占用建筑等。园林建筑管理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①园林建筑设计管理。园林建筑物、构筑物和市政设施等设计应执行相关规范、符合现行有关标准之规定。②园林建筑设置与安全管理。园林建筑的设置必须与所在环境性质相关、布局合理,其位置、朝向、高度、体量、空间组合、造型、材料、色彩及其使用功能,符合所在地总体设计要求。单体园林建筑物与周围环境中的地形、地貌、山石、水体、植物等造园要素密切配合,保证游人安全、舒适。要有必要的安全和卫生设施,按有关标准安装防雷设备。园林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要完整安全、无剥落、无污垢、无异味,维护及时(见图)。对易发生危险的部分,要重点检查、消除隐患。③园林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环境管理。